根据洪水规律和洪灾特点,研究并采取各种对策和措施,以防止或减轻洪水灾害,保障社会发展的水利工作。
拟建工程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,按照国家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涉水工程建设可能对河道泄洪、河势稳定等方面影响的论证材料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有关文件,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办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》。在项目建设前需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批。